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9-01-03 来源:海淀园科技处 打印本页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12月19日正式印发,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中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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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六、纳入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库的申请流程
企业通过中关村示范区官网(zgcgw.beijing.gov.cn)首页“在线系统”的“服务平台”注册后进行网上申报。
企业申请时须在线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和反映企业创新能力、生产经营状况的各项指标数据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各分园管委会对企业网上填报的数据信息进行核验,核实企业统计信息的完备性。各分园管委会审核确认后须在证书平台审核界面中签署意见。对于年收入规模超过亿元的企业,中关村管委会根据各分园的核验意见,结合企业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复核。入库资质审核应在企业申报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修改申报信息重新提交的按最近提交之日算审核期限,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超过11月25日仍未审核完毕的企业不纳入当年企业库。
具体流程,参见下图:
七、“其他创新型企业”申请纳入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库的流程
其他创新型企业,指开展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平台创新等创新活动,资产合计、年营业收入、税收贡献、人均利润达到一定规模,与所属分园产业定位相匹配,对分园高质量发展有重要引领带动作用的企业。
对于符合“其他创新型”条件的企业,由分园管委会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创新能力等出具推荐函报中关村管委会研究同意后,由企业按上述流程进行网上申报,并在线提交推荐函。
八、企业申请纳入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库需要准备的材料
企业根据所选择的申报类型,上传相应的附件材料,具体可参见《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库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或者按照申请系统的提示准备。
九、如何查看企业是否被纳入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库
中关村管委会按月度在中关村示范区官网(zgcgw.beijing.gov.cn)“统计数据”——“企业库”栏目中更新企业库。企业可于入库审核通过后的次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查看中关村示范区官网公示的企业库。
十、《管理办法》与《关于加强中关村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科园发〔2015〕23号)的主要变化
对比《关于加强中关村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科园发〔2015〕23号),《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库管理办法(试行)》的主要变化内容包括以下四方面:
(一)证书有效期由三年改为两年,以更好监测企业发展;
(二)规范并完善细化纳入企业库的范围和条件,入库企业分为六类,且需按类型进行申报
(三)规范、便捷企业申请入库的工作流程
(四)加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库的管理
1.在办法中明确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库的查看方式和更新时间;
2.增加关于加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信用管理的内容:入库企业一经发现申报信息中存在严重虚假信息,经营过程中存在违反诚信合法经营、触犯法律法规行为,中关村管委会从企业库中删除,并由所属分园管委会通知企业收回证书;
十一、管理办法的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加强中关村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科园发〔2015〕23号)同时废止。
附件:中科园发[2018]55号关于印发《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